从2005年开始,张国平、朱松舟从外地进假烟,共计金额126万余元,4月17日,池州市贵池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据指控,被告人张国平为获取非法利润,从2005年开始销售假烟,2006年8月,到福建省云霄县找到被告人朱松舟购买假烟,以每箱2000元(每箱50条)的价格购买10箱假冒伪劣软、硬盒“中华”,后被告人张国平每月从朱松舟处进烟两次,品种有软、硬盒“中华”牌卷烟等,每次6至10箱。 截至2007年4月,朱松舟销售张国平卷烟金额达21万元,同时被告人张国平还从江苏昆山购买假烟销售,共计销售假烟22578条,累计销售金额126万余元。 在法庭上,被告人张国平、朱松舟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鉴于案情复杂重大,将择期宣判。 (唐金法 黄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