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均收到这样一份简报,“准确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有的放矢开展招商引资”,简报“拎出”了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两项重大改革,并就全市招商引资和今后经济结构布局工作提出了参考性意见。 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深入解读新企业所得税法,为全市招商引资和经济结构布局决策提供参考,这是市国税局开展“推进工业化,实现新跨越”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 新企业所得税法两项重大改革分别是统一税收优惠政策,改变原来“以区域优惠为主”的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确立了法人企业所得税制度,即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纳税人,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在总机构汇总纳税。 该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两项政策的变动,对当前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和今后产业布局、经济发展后劲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准确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掌握政策转变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有的放矢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改革内容,结合我市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实际,该局建议,招商引资应向国家鼓励的产业转移。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向高科技、环保等产业倾斜,同时扩大了对创业投资企业以及企业投资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因此,本轮税收政策调整对我市招商引资来说,恰恰是一个新的契机,它可以促进我市经济结构实现从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向高端制造业、高技术产业转移,从而实现我市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应更加注重结构的质量。由于我市属于经济后发的地区,所以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应注重从对硬环境的建设向投资软环境的塑造上转变,将引资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改善人力资本条件、培养产业集群上来。招商引资企业应尽量以法人身份落户本市。从今年开始我市招商引资工作要将以法人身份落户作为一条硬性规定,通过改善投资软环境、提升工作效能等途径,尽可能让引资企业以法人身份落户本省、本市境内,做大做强池州财政蛋糕,否则就是“墙里开花墙外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