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安在线讯 (通讯员:纪良发)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将从5月至2009年11月,开展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是查办危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电资源等能源资源和危害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等六类案件。
专项工作活动为期一年半左右,池州两级检察院将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公布举报电话,积极摸查线索。
专项工作注意优先查办那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新闻媒体曝光和损失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
两级检察院在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要对所掌握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并充分利用与其他内设业务部门之间的渎职犯罪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工作机制、与司法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工作协作机制,广泛发现和收集案件线索。
各地要根据当地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和渎职犯罪案件多发高发领域、有步骤地进行集中查办;对案情复杂和查处阻力大的,市检察院要加强督办。还要注重结合个案、类案的查办工作,深入研究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发案的特点和规律,做好犯罪预防工作,转化和扩大办案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