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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记者就广大市民关注的有关问题,专题采访了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内容如下 :
问:请问我市出台这个《意见》,目的是什么?
答:胡锦涛总书记7月21日在中南海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强调,要引导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房地产业作为新的发展阶段一个重要支柱产业,在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扩大城市就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作用。我市出台这个《意见》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的:
第一,让利于民得实惠。《意见》规定,自2008年9月30日到2009年9月30日期间,在主城区购买商品住房并在2010年底前办理产权登记的,可获取得20元/m2的政府补贴及契税总额50%的补助;在主城区购买存量住房,并在2010年底前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可获得契税总额50%的补助,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可比照本意见执行。根据这个优惠政策,按照我市目前商品房销售均价测算,市民购买90㎡住房,可获得4000元左右的补贴;购买90-144㎡住房,可获得6500元左右的补贴;购买144㎡以上住房,可获得10000元左右的补贴。
第二,增加劳动就业。房地产业属劳动密集型产业,能带动建筑、建材、机械、家电、家具、金融保险、装饰装潢、中介服务等30多个行业70多个产业的发展。有两组数据可以说明:一是据测算每投资开发建设1万平方米商品房,可提供80多个建筑安装岗位;每1万平方米商品房的物业管理,可增加就业人员4-5人。二是据世界银行研究,房地产开发建设每增加1名职工,可带动相关产业增加2名职工,按带动70个相关产业计算,可增加140个就业岗位。
第三,拉动经济发展。据建设部测算,每100元的房地产需求,能够带动335元左右的其他需求,带动系数达到3.35;房地产业投资增长10%,可带动经济增长1个百分点左右。近年来,我市房地产投资平均增长速度达到30.1%,每年拉动我市经济增长约3个百分点,有力地支撑了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问:请问这个《意见》是怎样制定形成的?
答:按照“让利于民、鼓励消费、健康有序”的原则,充分借鉴省内外一些城市的做法,制定了《意见》初稿,并广泛征求、吸纳各方意见。一是召开了消费者和行业代表座谈会;二是召开了市直相关部门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征求意见会;三是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代表进行座谈。各方代表对该《意见》的制定出台、政策内容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非常有必要,应该尽早出台,并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可以说,该《意见》是一份含金量高、老百姓得实惠、实现共赢的政策性文件。
问:市民购房有哪些实实在在的含金量?
答:政策的含金量主要体现在:一是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凡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在本市主城区购买自住房,不受面积、价格及贷款次数限制,均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审核发放。二是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比例可下调为20%。三是提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元调整为25万元;只有一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由10万元调整为15万元。四是延长贷款还款期限,贷款还款最长期限由15年调整为20年。五是政府给予购房补助,凡在主城区购买商品住房、二手房,将给予购房人50%的契税补助,同时给予购房人20元/平方米的现金补助,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一次补助到位。特别是近日国家下调“三率”,对购房者来说,无疑又是一大利好。
问:外来人口购房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外来人口是指户口和工作在其它城市、所在单位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设公积金帐户并正常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的、本人没有贷款或已还清贷款的人员。按《意见》规定,在主城区购置房产时,一是提供必要的证明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各项政策。二是可凭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办理户口入户手续,并在子女入学、就医、教育等方面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政策。
问:对于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政府采取了哪些具体保障措施?
答:党的十七大强调,居者有其屋。近年来,我市将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户的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和政府惠民实事之一,抓好抓实,实现应保尽保,真正落实了胡锦涛总书记“始终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的指示。一是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建设。在已实际配租430户的基础上,又专门划拨200亩土地,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房建设。今年又开工建设了一批经济适用房,共计4幢192套,现已完成主体工程,即将公开发售。三是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今年以来,主城区共为1000余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390余万元。四是符合条件的都实现了应保尽保。
问:近期部分市民存在持币观望的心理,认为池州房价还有下降的空间,你是怎么认为的?
答:目前,从商品房销售情况看,住宅房的销售量同比基本持平,销售均价2500元/㎡左右,基本保持稳定。一般来说,商品房价格主要是由房地产开发建设成本构成的,考虑到钢材等建筑材料以及劳务成本都呈刚性增长的趋势,房价下降的空间可能性不大。我们大家都知道,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市场需求、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因素自行确定的,只有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希望广大市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理性地看待池州的房价,把握好购房时机。 |